在丽江砍人吉林导游受审 自称患精神病(三)
时,他从来都不曾说过自己患有精神疾病,但在庭上,他突然改口,称以前觉得这是"家丑",所以才故意隐瞒。
了解到,该案中另一个核心争议的焦点是,在被告人不具有精神疾病的前提下,其罪行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,还是以故意伤害罪来加意制裁,公诉机关认为是前者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该罪名最低的起刑是10年,直至死刑,而辩护人则认为应该是后者,该罪名的起刑则只有3年。
在这种情况下,本案中的精神病鉴定就成为了关乎案情定性的最重要的一环。为此,被告辩护人当庭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申请重新鉴定的请求。在经过10余分钟的休庭合议后,审判长宣布:接受这一申请,将在委托权威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后,另行择期开庭审理。
第二部分
徐敏超的人生轨迹
一个出生于贫困家庭,负债累累,经十几年寒窗苦读才终于完成大学学业的年轻人,为什么会在工作的过程中突然“发狂”砍人?
在案件开庭审理期间,本报对此展开深入采访调查,试图揭开徐敏超人生蜕变之谜。
残缺家庭中长大的灰色少年
今年3月18日25岁的生日,对徐敏超来说依然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,甚至,他觉得日子越过越没意思:去年5月已经和爱人包莹登记结婚,但至今连摆宴席的钱都拿不出来,更别说购买住房;两人虽然都在同一家旅行社做导游,算"同事",但平时都各自在外带团,经常很多天都见不上一面……